HJ 1223-2021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-质谱法
标准编号:HJ 1223-2021
标准名称: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-质谱法
英文名称:Ambient air-Emergency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-Portable gas chromatography-mass spectrometry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01.040.13
发布日期
2021-12-16
实施日期
2022-03-01
提出单位
生态环境部
归口单位
生态环境部
主管部门
生态环境部
行业领域
环境保护
行业分类
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起草人
起草单位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、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、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、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 52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,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。
在全扫描模式下,当进样量为 600 ml、分流比为 50:1,或进样量为 100 ml、不分流时,方法检出限为 3 μg/m3~9 μg/m³,测定下限为 12 μg/m³~36 μg/m³,详见附录 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