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7000.16-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

标准编号:GB 7000.16-2000

标准名称: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

英文名称: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uminaires used in clinical areas of hospitals and health care building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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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K72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29.140.01
发布日期
2000-10-17
实施日期
2001-07-01
归口单位
执行单位
主管部门
起草人
起草单位
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
适应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、检查以及在医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,灯具以钨丝灯、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,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