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H 3145.16-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:维修管理规范 第16部分:民用航空器发动机清洗
标准编号:MH 3145.16-2001
标准名称: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:维修管理规范 第16部分:民用航空器发动机清洗
英文名称: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Unit1:Maintenan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6:Cleaning of civil aircraft engine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V55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49.100
发布日期
2001-07-11
实施日期
2001-12-01
提出单位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
归口单位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司
主管部门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
行业领域
民用航空
行业分类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
起草人
孙作琪、马绍中、赵瑛、刘奇才、卿红宇
起草单位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(以下简称航空器)在翼发动机在机坪清洗的安全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航空器维修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