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B/T 20171-2012 压水堆核电厂核三级泵特定鉴定规程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F69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27.120.99
发布日期
2012-10-19
实施日期
2013-03-01
提出单位
归口单位
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
主管部门
国家能源局
行业领域
能源
行业分类
无
起草人
王超、赵月扬 等
起草单位
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能动核三级水泵(包括设备冷却水泵、重要厂用水泵、硼酸输送泵、乏燃料水池冷却泵和冷冻水循环泵)的鉴定方法、鉴定程序和文件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厂能动核三级水泵的鉴定,其设备范围涵盖泵、支架、底座与地脚螺栓、联轴器、轴承的润滑和密封系统等。泵的配套件,如电机、非金属部件及材料(润滑油、O形圈等)、机械密封等不在本标准鉴定范围内。其他堆型参照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