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H/T 4016.4-2008 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:设备配备

标准编号:MH/T 4016.4-2008

标准名称: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:设备配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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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A47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07.060
发布日期
2008-01-29
实施日期
2008-04-01
提出单位
归口单位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
主管部门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
行业领域
民用航空
行业分类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
起草人
周建华、楚建杰
起草单位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、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
适应范围

MH/T 4016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应配备的气象设备种类与数量的最低限额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(以下统称民用机场)的气象设备配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