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/CADERM 2004-2019 胸痛中心(标准版)再评估标准

标准编号:T/CADERM 2004-2019

标准名称:胸痛中心(标准版)再评估标准

英文名称:Chest pain center(standard hospital)reaccreditation criteri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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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C05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11.020
发布日期
2019-10-31
实施日期
2019-12-02
团体名称
中国医学救援协会
起草人
霍勇、葛均波、向定成、方唯一、颜红兵、陈纪言、王伟民、王乐丰、于波、王焱、苏晞、曲新凯、傅向华、黄岚、张瑞岩、王景峰、刘斌、李建平、葛雷、李丽君、郑杨、刘健、伍贵富、袁祖贻、徐亚伟、李国庆、万征、朱莉、聂绍平、李保、荆全民、蔡琳、陈韵岱、陈玉国、李浪、关怀敏、姜铁民、秦伟毅、范觉新、杨丽霞、董少红、余宏伟、刘惠亮、刘峰、丛洪良、李春洁、卢一郡、韩冰、孙玉红、马依彤、程晓曙、陈茂、张钲、王建安、贾绍斌、马礼坤、石蓓
起草单位
心血管健康(苏州工业园区)研究院、解放军广州总医院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、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、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、广东省人民医院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、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、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、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、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、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、吉林大学第二医院、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、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、泰州市人民医院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、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、沈阳军区总医院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、山东大学齐鲁医院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武警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、烟台市烟台山医院、解放军昆明总医院、深圳市人民医院、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、武警总医院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九龙医院、天津市胸科医院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、徐州市中心医院、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、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、兰州大学第一医院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、宁夏医科大学附总医院、安徽省立医院、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
适应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胸痛中心评估到期后的再评估要求,再评估流程、方法和内容,再评估结论。

本标准适用于已通过胸痛中心首次评估的二级以上(含二级)医院胸痛中心的再次评估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