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31/T 1395-2023 绿色数据中心评价导则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L04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35.020
发布日期
2023-01-31
实施日期
2023-05-01
提出单位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归口单位
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所属地区
上海市
行业分类
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
起草人
秦宏波、张浩、石磊、郑竺凌、李艳凯、黄璜、李宏妹、姜鎏、申婷婷、谢静、侯震寰、沈巍、向勇涛、汤思恩、周渭、沈佳、王安光、严秀、许鹰、石忆、梁艳、吴健、张广河、赵行明、胡仁德、王星宇、李琦芬、张勇、纪傈、窦真兰、潘海捷、杨涌文、应浩、张春雁、雷爱民、娄洁良、徐海萍、李一凡
起草单位
上海市能效中心(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)、上海建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、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、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、维谛技术有限公司、华为数字能源技有限公司、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、上海太平洋能源中心、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、上海电力大学、国网上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
适应范围
本文件确定了绿色数据中心评价的一般规定,规定了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等内容。
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地区100个机架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绿色评价,少于100个机架的数据中心可参照本文件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