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Y/T 6344-2017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E09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13.100
发布日期
2017-03-28
实施日期
2017-08-01
提出单位
归口单位
主管部门
国家能源局
行业领域
石油天然气
行业分类
采矿业
起草人
起草单位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分类、容器储存、管线系统、罐车装卸以及防火
防爆风险控制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业易燃和可燃液体(包括废液)的储存、处理和使用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:
a)熔点等于或大于37.8℃的物质。
b)不符合第3章“液体”定义和第4章中给定的流动性准则的液体。
c)第3章定义的任何液化气体或低温液体。
d)无闪点,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体,如某些卤代烃和含有卤代烃的混合物。
e)气溶胶产品。
f)烟雾、喷雾剂或泡沫。
8)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运输。
h)与燃油设备相连的燃料罐和容器的储存、处理和使用。
i)酒精搓手液(ABHR)分配器的使用和安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