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22/T 1129-2007 地理标志产品 梅河大米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X11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67.060
发布日期
2007-11-01
实施日期
2007-11-06
提出单位
梅河口市人民政府
归口单位
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
主管部门
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
所属地区
吉林省
行业分类
农、林、牧、渔业
起草人
许哲鹤、杨银阁、陈超、李长山、姜海勇、张凯、郭赫宇、许永福
起草单位
吉林省通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、梅河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梅河大米的保护地域范围、术语和定义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》批准保护的梅河大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