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12/T 1332.10-2024 市域(郊)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0部分: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

标准编号:DB12/T 1332.10-2024

标准名称:市域(郊)铁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10部分: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

英文名称: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suburban railway-Part 10:Integrated supervision control and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engineer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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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P65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45.020
发布日期
2024-07-01
实施日期
2024-08-01
提出单位
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
归口单位
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
主管部门
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
所属地区
天津市
行业分类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
起草人
王会发、王清永、王亚蕾、宋毅、陈建辉、李国庆、王建功、尚亚峰、李金成、谢卫华、王宏伟、田昊、赵银柏、孙虹、孟杰、常利、高赟贤、孙伟、王志鹏、贾艳敏、王凯杰、余昕芳
起草单位
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、天津铁路建设投资(控股)集团有限公司、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、天津市市域郊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、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、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
适应范围

本文件规定了市域(郊)铁路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的基本规定、通用部分、自动售检票、综合监控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。

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新建、改建和扩建,最高运行速度在100km/h~160km/h的市域(郊)铁路综合监控和自动售检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。对于最高运行速度大于160km/h的工程,可参照本文件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