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Y/T 6367-2020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钻井设备的检验、维护、修理和再制造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E92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75.180.10
发布日期
2020-10-23
实施日期
2021-02-01
提出单位
归口单位
主管部门
国家能源局
行业领域
石油天然气
行业分类
采矿业
起草人
起草单位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钻井设备的检验、维护、修理和再制造程序与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下钻井设备:
a)转盘。
b)转盘补心。
c)高压钻井液和水泥软管(其工作极限、检验、维护及使用见附录A),
d)钻井泵。
e)绞车。
f)防喷器(BOP)移运系统(其用户指南见附录B),
g)高压钻井液循环系统减压装置。
h)手动大钳及其尾绳。
i)液气大钳和铁钻工。
J)不用作提升设备的安全卡瓦。
k)手动和动力转盘卡瓦。
l)卡瓦座。
m)手动和动力卡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