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L/T 276-2022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
标准编号:SL/T 276-2022
标准名称: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
英文名称: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hydrological fundamental facilities and technical equipment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P30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07.060
发布日期
2022-04-29
实施日期
2022-07-29
提出单位
水利部
归口单位
水利部
主管部门
水利部
行业领域
水利
行业分类
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起草人
张留柱、余达征、赵学民、张家军、毕宏伟、张炜、杜付然、黄健、熊珊珊、李兰涛、王涛、郭党五、车淑红、魏超、朱云通、原金勇、潘曼曼、冯瑛
起草单位
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、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、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、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、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、河南黄河水文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
适应范围
为统一全国水文基 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配置原则与规模,促进其规范化、现代化,使水文生产适应防汛抗旱、水资源管理、水生态文明建设,以及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测站和各级水文机构 主要生产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装备配置。
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应按水文现代化建设的要求,鼓励用新技术、新方法,提高自动化水平。
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应满足水文生产需要及安全要求,遵循因地制宜和经济合理的原则。
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应结合生产任务、测验方案、测区特点及发展规划确定,并进行防洪、可靠性等专项设计。
水文仪器设备更新应在可靠性、 稳定性和自动化程度等方面优于原仪器设备。
新购置的水文监测仪器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检验,合格后方可配置。
本标准未规定的新型水文监测仪器设备,满足1.0.7条规定,经比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的,亦可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