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B/T 10630-2006 通用小型柴油机 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工作导则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J91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27.020
发布日期
2006-10-04
实施日期
2007-04-01
提出单位
归口单位
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行业领域
机械
行业分类
无
起草人
邵仁恩、商士奇
起草单位
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单缸柴油机分会、多缸小柴油机及气缸垫分会
适应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通用小型柴油机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内容与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功率运<=100kW的通用小型柴油机: ——轻型汽车、低速汽车、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工程机械、叉车、农业机械、林业机械、建筑机; 械和工业设备等用途的柴油机: ——发电、排灌泵、压气机、冷冻机、电焊机等恒速用途的柴油机; ——船用主辅机等用途的柴油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