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15/T 1105-2024 企业信用评价规范
中国标准分类号(CCS)
L70
国际标准分类号(ICS)
35.020
发布日期
2024-05-31
实施日期
2024-07-01
提出单位
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
归口单位
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主管部门
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所属地区
内蒙古自治区
行业分类
公共管理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
起草人
商显刚、乌尼特、于喆、云利敏、冯艳婷
起草单位
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、内蒙古信用促进会
适应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原则、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、监督管理、评价指标、等级划分、评价流程、评后监督、评价结果管理和评价报告内容要求等。
本文件适用于在省--级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(以下简称“企业信用评价机构”)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业务及相关活动,其他方面企业信用评价也可参照使用。